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24-04-23  发布人:  浏览量:

各学院(部):

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经研究,决定从本学期第9周起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。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先由学院(部)进行自查,后由教务处、教育教学监督评价办公室联合进行抽查。现将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内容

1.教研活动情况。(院部学期工作计划、教研活动计划、教研活动记录教学规章制度的学习及落实情况

2.教学进度情况。(检查课程教学进度与计划是否一致,教学进度计划表的填写及调整情况)

3.教学材料。(检查教师教案书写、教学材料是否齐备)

4.作业批改、辅导答疑情况。(检查课后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,辅导答疑计划安排与实施记录等内容)

5.教学开展情况。(教师的教学文件携带、完成情况,学生上课状态

6.实践教学环节开展情况。(实验、实习等教学环节实施情况)

7.教师调停课情况。(若教师未在教务系统申请调停课或调停课未经院部领导批准,属于私自调停课)

8.院部教学任务书存档整理情况

二、检查要求

(一)学院(部)自查

各学院(部)要针对上述内容逐项进行检查,并分别召开教师座谈会、学生座谈会,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要根据上述检查内容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,总结报告应当实事求是,既肯定成绩,又查找不足和问题,并提出改进措施。总结报告应提出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及教案编写、课件制作规范的教师,院部应予以肯定和鼓励。

(二)学校抽查

1.针对上述检查内容进行抽查。

2.检查学院(部)教学督导情况,重点是本学期各学院(部)针对教学督导过程中对所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。

三、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

(一)4月22日-4月28日为各学院(部)自查阶段。

4月28日下午17:00前,各学院(部)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电子文档、纸质文档提交教务处吴梦莹。

(二)5月9日-5月10日教务处、教育教学监督评价办公室深入各学院(部)抽查相关材料。

四、检查结果的反馈及处理

期中教学检查的整体情况由教务处汇总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一经核实,将依据有关文件做出相应处理。教学检查结果将作为学院(部)及相关人员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。

  

附件:

1.期中教学材料检查汇总表

2.课内实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自查汇总表

3.集中实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自查汇总表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教务处  教育教学监督评价办公室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2024年4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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